通知公告

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

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市属公办高职高专学校(位于长春市宽城区合隆镇长隆大街2015-1号),目前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,经学校研究决定,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计划及岗位:

(一)招聘计划:8人,

二)招聘岗位

管理岗位:5 人

专业技术岗位:3人,其中

校医:2 人 财会:1人

二、报名条件:

(一)基本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。

3.遵守纪律、品行端正。

4.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
5.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、学位、专业等其他条件。

(二)岗位条件

1.管理岗位:懂管理,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;有较强的文字编写能力;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年龄22—30周岁(1991年5月—1999年4月出生)

2.校医岗位: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;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;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年龄35周岁以下(1986年5月以后出生)。

3.财务岗位: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,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,具有2年及以上政府会计制度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年龄35周岁以下(1986年5月以后出生)。

(三)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
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、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
2.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;

3.现役军人;

4.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;

5.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
(四)回避情形

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,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。

三、报名办法:

(一)报名方式

具备招聘条件的考生请将个人简历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及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证明以PDF格式发送至411320648@qq.com,保证个人信息真实可信。

(二)报名时间:

年5月20日----5 月26日。

(三)报名资格审查

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所留联系电话畅通,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告知,准备参加复审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。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,均取消应聘资格。未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。

(四)发放准考证

参加复审的考生请携带3张近期免冠蓝底照片,复审合格者即发放准考证。

四、招聘方式:

管理岗位、财务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;

校医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。

(一)笔试

笔试内容:

管理岗位:公文写作

财务岗位:专业知识

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,合格线为60分,不满60分不得进入面试。

(二)面试

从笔试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,由高分到低分,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: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。面试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由学校另行通知。如有放弃面试的考生,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、综合分析、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。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,合格线为60分,不满60分的不得作为拟聘人选。

(三)确定拟聘人选

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:1比例确定。成绩相同的,进行下一轮面试。经复核考察、政审、体检等环节不合格或聘用前自行放弃的,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五、体检与考察

面试合格人员需要市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。体检合格的,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、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,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

体检、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,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,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、考察人选。

六、公示:

体检、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,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
七、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:

公示无异议后,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(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)签订合同,然后以派遣的性质派遣到学校工作。

工资待遇:面议

八、本招聘公告由招聘学校人事处负责审核、解释。

咨询电话:0431-80553021;

88012021

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人事处

2021年5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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